重購退稅是什麼?
簡單來說,所謂的「重購退稅」是由政府推出的方案,
主要是提供換屋族的節稅優惠,只要是賣舊屋與買新屋之間期間於2年內,
包含「先買後賣」或「先賣後買」,只要符合相關條件,即可申請退換過程中產生之稅金。
購屋時是否適用重購退稅,需考量以下稅種:
壹、土地增值稅
11一、土增稅適用條件
11111.出售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均屬同一人。
11112.出售及新購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
11113.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:
11111①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中任1人在出售及新購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11111②出售房地前1年內未曾有營業或出租行為
11111③而新購房地於買入登記後無營業或出租行為。
11二、土增稅限制條件
11111.必須於2年內完成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 自用住宅用地
11111(如為先購後售案件,先購新房地時,原舊房地需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)。
11112.新購面積,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(約75坪)部分;
11111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 部分可申請。
11113.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,於列管期間內需供自用住宅用地使用,
11111包含所有權不移轉、戶籍不遷出及自住不出租營業。
貳、房地合一稅
11一、房地合一稅適用條件
11111.出售及新購房屋所有權人可不同一人(例本人售出配偶購入)。
11112.出售及新購房屋須為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所有。
11113.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:
11111①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中任1人在出售及新購房屋辦竣戶籍登記。
11111②出售房屋前1年內未曾有營業或出租或執行業務行為。
11111③而新購房地於買入登記後無營業或出租或執行業務行為。
11111④個人重購自住房地5年內,如因未成年子女就讀或擬就讀學校訂有應設戶籍於該學
1111111區之入學條件、本人或配偶因公務派駐國外或原所有權人死亡,致戶籍遷出或未設
1111111戶籍於該重購房屋,若房屋實際仍作自住使用,確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
1111111用,仍可認定免予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稅額。
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,退稅差異及限額
房地合一稅:以小換大 →全額退稅
房地合一稅:以大換小 →依比例退稅
土地增值稅:以小換大 →全額退稅
土地增值稅:以大換小 →不可退稅